千元羊毛大衣缩水了几公分,这明显是水洗造成的,虽然某宿迁干洗店口口声声是干洗,但可以确定的是其干洗店干洗机是闲置的,赔偿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
2013年11月,陈先生将一件价值1113元的羊毛大衣送至某宿迁干洗店进行干洗。几日后,陈先生在取衣服时发现衣服被洗过后颜色加深且缩水了几公分,跟之前的相比已经“走样”,根本没法再穿。
店老板李先生声称,衣服送到店里时就说这个颜色,且衣服是用干洗店干洗机干洗而不是水洗,洗衣流程没有问题。在消协调解无效的前提下,只有上法院处理。
后陈某先后将此事反映到市区两级消协部门,但经协商调解后均未达成一致。2014年4月,省洗染行业协会带领相关专家对本市洗染行业进行检查期间,市消协邀请专家对陈某的衣服进行了检查,专家经鉴定后认为陈某的衣服被水洗,存在缩水情况,且后期又经上色处理。后原被告之间就赔偿事宜又进行了协商,因双方要求差距过大依然未果,因而成诉。2014年11月,宿豫法院经审理认为,李先生违反约定将原告的衣物水洗,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1000元。
法院的判决是非常合理的,顾客把羊毛大衣送来就是希望使用干洗店干洗机洗涤,不负责任的店主把其水洗,就应该担负起洗涤责任,赔偿1000元就是告知规范干洗是很有必要的,当时假如该店能够好好使用干洗店干洗机,就不存在以后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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