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如是洗涤问题产生赔偿,干洗店是必须做到了。由于干洗店洗衣机引起火灾,高档衣物在大货中化为乌有,这干洗店是很倒霉了,更大的困惑等在后面,有点消费者好讲话,但部分消费者还是比较认真的,店老板以20倍洗衣费赔偿都得不到他们的满足。
来源于新民晚报的旧报道让我们知道看这特殊的洗衣纠纷事例,事情发生在2010年12月,虽然时间已经过去很久,但这事情还是蛮典型的。
2010年12月5日,孙先生整理出家中的7件高档衣物,交给物业送洗。不料6日下午,他接到物业电话,称干洗店洗衣机突然起火,孙先生送洗的一件外套和两件连衣裙付之一炬。“那些衣服都是国外名牌,有一件还是今年刚买的限量版,总价近4万元。”孙先生连忙前往事发的GEP干洗店查看,可3件衣服早已“灰飞烟灭”。
衣服被烧自然索赔,但物业自称“十分无辜”,并无责任;而干洗店则称,按照2008年上海洗染行业协会与市消保委联合出台的赔偿标准,在消费者没有签订《高档衣物精洗服务合同》的前提下,经营者只能按普通衣物洗涤,最高赔偿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。消费者提出的3万元赔偿金额,实在无法接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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